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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通信工程监理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2006-10-20    信息来源:浙江致远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点击率:

      当前,通信工程建设正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行业新颖、人员年轻、科技含量高、智力密集、所涉及的领域宽广、对实践经验要求高。但目前信息系统工程的市场还很不规范,如:政策法规不完善、缺少监督监理机制、不重视信息资源安全保密的防范措施。一些公司只看到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大、利润高,而不顾自己的能力、信誉、资质状况,也不屑于国家的政策法规、国家安全,他们一哄而起、一拥而上,导致我国信息产业轰轰烈烈向前发展的背后,出现了许多不应出现的现象:如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用户需求不全面、不准确;用户要求一变再变、工程进度一拖再拖;甲乙双方的合同书条文不规范,缺乏可执行性,或存在二义性;缺少对设备监理、对系统的评测验收;工程长时间不能投入正常运行、工程款一再拖欠等等。凡此种种,造成“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严重地影响了通信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 

      为了保障通信工程签约双方的利益,确保国家信息产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使我国信息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对通信工程建设进行有组织、规范化的监理,就显得更加重要。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他的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不得不面对一些问题:一直以来通信工程只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想使监理单位在人们的意识中有一席之地还需要一个过程;通信监理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理规范,这就造成了监理企业的工作混乱现象。
    
      通信工程项目是为了以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特定业务的效率而建设通信系统的工程项目。通信工程监理则是专门以通信工程项目为对象的工程监理,其有别于其它行业监理的全部特征,完全是由通信工程的独特性所决定的。通信工程监理通常要直接面对甲方和承建方,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系统的工作关系。监理方与上游供应商的关系虽然在法律上是间接的,但有时也需要直接面对,成为工作关系的一部分。

      监理方的职责是监督承建方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保质满足业主要求,其职责的侧重点在监督、报告和建议。监理方工作的推进主要可以通过监理工作规划、项目周期性报告(周报、月报)、项目的专题报告(建议、评估意见)、监理通知、监理指令、工程支付签认单等规范的文档机制体现出来。监理与甲方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而与承建方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这样就涉及到了一个尺度的把握,关系既要密切又要有所超脱。很显然,要做到既让甲方感觉到监理的价值又让承建方感觉监理不仅不是添乱而且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即两边都能认同监理的价值又能保证项目顺利的进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它也可能比较简单地得以实现,那就是充分领会并遵守监理领域里的“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八字原则。因而,通过上述讨论,对监理企业的定位应是:独立于甲方和乙方的第三方,但是站在甲方的立场上。监理方受甲方的领导,它不直接对工程行使决定权。

      纵观通信监理行业近几年的发展,从寥寥的几家迅速发展到现在的五六十家,这充分体现了监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的生命力。只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监理服务质量,扩大监理服务范围,提升监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才能围绕着将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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